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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公安,政府不作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问题

公安,政府不作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问题 尊敬的律师     一间歇精神病人L长期流浪A地,2009年L因抢夺路人包被扭送A地派出所,A地派出所以L有精神病为由将其释放。并未按法律规定对L这种高危害精神病人进行强制治疗和妥善安置,而是放任其继续流浪A地街头危害社会,其间A地政府也对L视而不见。2010年4月L在A地将我6岁幼女强奸杀害。经过长期协商A地公安始终拖延赔偿。现该案刑事付带民事判决于2013年1月生效,无法执行。问--1,协商解决索赔多少为合理,2,如果通过法律解决是否以不作为起诉,如何要求赔偿。3,以上那种方式为宜。   已无分悬赏,先谢谢您们,有劳指导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b635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2-2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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