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这样属于诈骗吗?
这样属于诈骗吗? 我在2012年6月7日出借6万元,借期一个月,就是到7月六日到期。借款方把小汽车、随车手续一并交给我,并订立《车辆借款抵押合同》,但借款方在我的多次催要的情况下没有还款,按照合同我可以拍卖或过户质押车辆,但因借款方有酒驾问题没处理,交警不予过户,借款方又不予配合。就在2013年正月农历初七我把车开出去遇见借款方,借款方以上车谈还款为由上车,趁我不注意把车钥匙拔走跳下车跑了,我无奈把车请拖车的把车拖往我朋友卖钢材的店铺寄放。在正月初九被借款人找到,在我朋友在场阻chi的情况下强行把车开走,在我多次要求的情况下,借款人总是敷衍。在今天就是2月22日(正月十三)借款人开车出来被我发现并拦截,在争吵中警方介入,发现车辆已被借款方办理登记证挂失并重办过户给他老婆,在警方调查中借款方的登记证和行驶证被警方收去,但他原来的登记证和行驶证及借款合同都在我这保管得好好的。请问借款方这样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我应该以什么方式起诉要回我的现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剑龙(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3-02-22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