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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本人提出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本人提出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我于2006年9月进入一事业工作,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社保一直都有交,办社保提供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伪造的,非本人签字。工作6年多从未休过带薪年假,且没有给与过补偿。因为一直不给签劳动合同,2012年12月我提出辞职,单位同意,现在本人已经将除了失业保险外的其余四险转出。单位要求必须我本人写一份按了手印的辞职信才给转失业保险。但据我了解,单位应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去办理失业保险减人,并且应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给与经济补偿。请问:
1.单位让我交按手印的辞职信合理吗?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应该要求经济补偿吗?
3.看过劳动法之后,分析自己应该有以下经济补偿,请问是否合适:
 (1)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有11个月的工资补偿;
 (2)工作年限补偿:6个半月工资*月薪
 (3)未休带薪年假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gelb……(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2-22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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