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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非法侵占、少征多用
土地非法侵占、少征多用 我是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庙山居委会七组的村民代表。
我村位于马栏垌65.97亩的耕地面积,被某单位征用作为建设宿舍用地,但征文上只有24.76亩上红线图,村民认为余下的41.21亩属于土地违法侵占、少征多用,赔偿不合理。因此,不予同意。2012年10月,在群众没签字、不同意征地方案,不领取青苗款和土地补偿费的情况下,村委主任、队长、出纳会计利用职权代表签名同意征地方案。2012年11月北海市房屋管理拆迁办,利用暴力机关强行推毁了耕地面积和农作物。
类似案件我村已发生过多次,但无处说法,我村村民已面临几乎没有耕地面积了。我们村小,耕地面积少,再这样下去村民生活也成问题。
请问,村主任他们构成犯罪了吗?
那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童话·(广西)
提问时间:2013-02-21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