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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利用男女朋友关系向男方借款1万元,当时以家里哥哥由于赌博抵押车急等钱赎回为由

女方利用男女朋友关系向男方借款1万元,当时以家里哥哥由于赌博抵押车急等钱赎回为由 女方利用男女朋友关系向男方借款1万元,当时以家里哥哥由于赌博抵押车急等钱赎回为由,当时没写借条,分手之后补开了借条,借条上注明了19年3月份还清,但至今只还了4000元,剩余6000元女方抵赖拒不还款,感觉向跟男方要分手费的感觉,期间男方联系不上女方,男方就找到他妈上班的地方让他妈联系她还款,女方得知之后无中生有反咬一口说男方去恐吓她的家人,更是拒绝还款,该情况请问男方为了讨回债是不是应该直接去法院起诉她,起诉之后对于女方无中生有的恐吓,会不会对还款完成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es.小行(云南-玉溪)
提问时间:2019-06-12 17:5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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