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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因乘坐其公共汽车诬陷偷盗引起口角至动手

因乘坐其公共汽车诬陷偷盗引起口角至动手 我是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人,公共车车主在公共车上丢失一铁桶,怀疑诬陷是一对老头老太太偷走,最后导致老太太家媳妇与车主老婆发生口角,车主老婆先动手打人,至双方产生打架,现车主说他没打人,只是老太太媳妇打她,并随便找好几个证人都说是老太太媳妇先打她,这些证人都是经常乘坐这个车主车的乘客。刚开始车主媳妇说耳朵听不见,经在古交市中心医院以及太原山大医院检查均无问题没问题受冤枉诬陷放出1300元,后车主老婆又说乳房有问题要求检查,还说要误工费、损失费等。这样的问题被冤枉诬陷方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郭大侠99(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3-02-21 09:2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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