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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扶养,协议不用男方承担抚养费。现在孩子16周岁上高一

2007年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扶养,协议不用男方承担抚养费。现在孩子16周岁上高一 2007年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扶养,协议不用男方承担抚养费。现在孩子16周岁上高一,花销越来越大,此时想让男方承担抚养费,男方应该每月给多少(男女都有工资),女方有没有权利要求男方追补过去11年从来没有给过的抚养费。孩子上大学男方有没有扶养的义务,继续给抚养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渔歌子(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9-06-11 21:0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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