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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是一个高位截瘫痪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是一个高位截瘫痪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是一个高位截瘫痪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两个弟弟不都不愿意照管(注:我没有扶养过两个弟弟)。父母也没能力照顾,咨询民政局他们说:1,当地没有残疾人集中供养所,2,我是有亲人的。所以,政府也不管,就是每月给我点低保。可我离不开人照管,光给低保我也无法生存啊!像我这种情况,在政府没有供养条件的情况下,按婚姻法第二十九规定,弟弟也可以不用照管我,那这样我是不是就只能自生自灭,别无它法了,因我现在情况迫切,所以还恳求尊敬的律师能给予详细的解答,如果提供解决的法律依据那就更好不过了,先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代写文书(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9-06-11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