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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分手需要还清对方花在自己身上的钱吗?我这种情况算诈骗吗?

恋人分手需要还清对方花在自己身上的钱吗?我这种情况算诈骗吗? 性别:女
生日:1990年12月10日
案情讲述:2008年我和他通过QQ网络聊天相识相恋。当时因为急需用钱,所以我骗他说我没有父母,现在叔叔家住,父母意外伤亡欠下12万元的债。他为了跟我在一起分次给我打了11万,还有给我买的手机衣物约7000多,还给我交了很多电话费大概多少钱我也不记得了。2010年我就跟他同居直到现在,去年他妈妈住院需要用钱我从家里亲戚借了5万元钱给他。我现在觉得跟他很不合适想分手,他不同意,要我还钱,至少要15万。不知道我这种情况算是诈骗吗?如果我现在还他要还多少钱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史万鑫(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3-02-20 20: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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