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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父母是大连瓦房店市李官镇年同华铜村村民,1998年同村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至2017年12月31日

我父母是大连瓦房店市李官镇年同华铜村村民,1998年同村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至2017年12月31日 我父母是大连瓦房店市李官镇年同华铜村村民,1998年同村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至2017年12月31日。二老分别于2007年5月和2013年2月去世。2013年1月华铜村塌陷区搬迁,农民所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都给相应的经济补偿。由于二老都已去世,因此生前所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沒有得到任何补偿(在此问题上,政府拿不出任何文字行的文件,只是口头规定)请问1、承包期内承包人全户死亡,合同是否继续有效(至2017年12月31日)。2、2013年1月搬迁,我母亲2013年2月去世(搬迁统计在册人员,属于搬迁后去世的),请问像我父母这种情况,政府的这种规定是否违约、违规,我们将谁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
提问时间:2019-06-1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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