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国家机关在职人员去世因公牺牲的判定
国家机关在职人员去世因公牺牲的判定 死者属于国家机关在职人员,原来患有高血压等疾病,由于年尾工作繁重长期加班,经常凌晨0点后休息,病发前两日虽是周末,仍在单位坚持白天联系工作晚上赶制报表,坚持加班做好工作,4日上午上班期间11时50许死者电话告诉家属突发疾病身体不适,但仍坚持参加年尾工作总结宴会,会后路上晕厥,送往县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突发性脑溢血,由于医院CT设备故障需要转院,瘁死于转院途中。
按规定国家机关人员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判定因公牺牲,第九条:(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是否能由此判定为因公牺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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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陈飞(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3-02-20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