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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产权二人变更成一人是否可以直接向房地局提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房屋共有产权二人变更成一人是否可以直接向房地局提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05年我出资买入一产权房,是共有产权房。当时房产证登记为(产权人写的是儿子、共同拥有人写的我),现想改为我一人名下。咨询如下:
1、是否可以让儿子亲笔写申明放弃共有份额然后,到房地局重新办理变更登记?
2、还是需要把现产权人与共同拥有人先做一下调换变更后,再让儿子亲笔写申明放弃共有份额,到房地局重新办理变更登记?
3、上二种情况是否均需要做公证后,再到房地局重新办理变更登记?
4、因到交易中心做买卖手续会交高额税费,实际我们完全不是买卖性质,确属无偿放弃转让。可否?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gyhz(云南)
提问时间:2013-02-20 17:1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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