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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品保管的纠纷

关于物品保管的纠纷 我朋友马和张从老家在无锡的途中,经过上海南站转车,在等车的途中,张有事打电话走开,把行李和马的放在一起,没有嘱咐马帮其保管,后来张没有通知马自己上车先走,马在上海一直找张,后来联系到张已走,马就气了把张的行李丢下走了,后来张像马讨要她的行李,发了行李里的物品清单短信给马,其中包括1000元现金(在包丢失之前好想双方都不知道,是张的母亲悄悄放在里面的)总计价格2600多元,先前张张马借过2000元钱,没有欠条,但在短信中提到过欠马的2000,现在张把欠的两千元扣除,并向马讨要剩下的钱,双方发生了争执,打了起来,她拿菜刀砍马,我拦住了,我动手打了张,后来她一个劲的说我拿刀砍他,并且说话中有很多属于虚假的,但是当场只有我和马在场,没有其他人,所以我们所说的都不能作为证据,经警方协调,我带张做了检查,没有问题,但她不死心,说要诉讼我,如果诉讼,我要承担什么责任,估计要赔多少钱,还在张发来的短信能作为欠条之类的用吗?马在此事中有没有责任?行李的问题怎么处理?谢谢,我真的不想麻烦,但是麻烦来了也没办法,我班也上不了(希望给出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xia……(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3-02-2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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