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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和现金,离婚后对方有权利分割吗

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和现金,离婚后对方有权利分割吗 我在2011年9月底与老公办理结婚登记,现在老公提出与我离婚,请问:
1)婚前购买的房子(我的名下并且是认识前已经买的),车子(认识后,婚前买的)和股票,基金,现金之类,离婚后对方有权利分割吗?
2)婚后一年内,我有不同次数的提前还房贷和车贷,对财产有影响吗
请有心人士,专业律师给予指教!
不甚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swat……(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2-20 10:40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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