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土地拆迁合同类赔偿事宜
土地拆迁合同类赔偿事宜 我跟村里签了一份空旷土地租赁合同,合同上说的是直到国家征地拆迁为止,后来我自己在这块地上面的生产作业停止了,就转租给其他一个私人使用,现在他租用了五年左右,而且合同这几天就到期了。他租用的时候,上面搭建了围墙和活动板房,这几年这个人签的土地租赁合同是跟我个人租的,跟村子没任何问题,而且租金也是比市场价低了一半给的,几乎没赚任何钱,这个人每年收房租一拖再拖很不爽气,非常烦。我也是本分人想想算了,也不想跟他搞了。可是现在关键时刻他知道村里要拆迁这块地了,知道有批补偿款了。现在我跟他商量说到期你就要搬走了,可是这个人说这批赔偿款里面80%都是他得的,他完全不跟我谈,说没这些钱他不搬。我也知道上面的搭建建筑都是他花的钱,现在问题是如果补偿款到位,其中他要的钱10%就够他花的场地建设成本了。我现在想跟他合同到期了,我要是法理上面一毛钱不给,赶他走是否可以,尤其知道这块地要被征用的情况下?如果合法的话,他又不睬我,不搬走,我能在法律的基础内做什么?例如我先报警,或者法院求救?还是找人强制赶跑他算不算违法?敬请各位专家给予一个合情合理的建议,毕竟反目为仇是下策,但是利益被侵犯也只能这样。
我跟他合同签订了2条关于搬迁问题:
1.如政府工业开发,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在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必须全部搬出,搬迁费用乙方自理,所收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2.乙方在租用期间内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房,不得建造房屋和办公楼,场内所有建设拆迁均无赔偿。
另外村里也知道这个地我个人不在使用了,只是转租给这个人的,村里觉得我要的补偿太多,而且说场地上面的建筑物都是这个人搭建的,威胁我说把赔偿款给他,不理我,我想知道这个算吓唬人还是法理上可以这么做?毕竟我跟村里签订合同,这个人跟我签的合同,但是上面建筑物是这个人搭建的,村里要土地,赔偿一部分钱是拿来拆迁使用的,我是否可以让村里给我拆迁的钱,我跟这个人解除合同一毛不拔,而且他要拆掉建筑物(毕竟我跟这个人合同有约定的)? 如果我这样子做,这个人死赖的不走,死缠烂打的话我怎么办?我也可以给一点,但是跟他分的太多也不可能。
有律师能给一个公正公平的答复我再私下联系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otolw……(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3-02-19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