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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

与人发生口角被殴打后被送小医院治疗(伤情加重),鉴定为轻伤,打人者是不是不用坐牢

与人发生口角被殴打后被送小医院治疗(伤情加重),鉴定为轻伤,打人者是不是不用坐牢 我与2012年6月29与人发生口角继而被殴打,后被送至一个体诊所治疗(当时以脱臼处理)后被送至大医院,诊断为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手术治疗埋入人造骨,并伤及神经,报警后派出所在未考虑神经损伤的情况下伤情鉴定为轻伤,但目前打人者请了律师以小医院参与治疗让伤情加重,不愿承担费用及责任。目前小医院不愿承认对我造成二次伤害,目前打人者一直被取保候审,我想咨询下如果不能认定是不是二次伤害造成我病情加重,是不是打人者就可以逍遥法外。他目前一直被取保候审而且态度极其恶劣。目前我们医药费已将近四万,还有二次手术及神经治疗。打人者目前一分钱不愿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gytgy……(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3-02-19 16: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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