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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从工资中先扣除部分钱作为公司制定KPI考核是否合理?

从工资中先扣除部分钱作为公司制定KPI考核是否合理? 公司从2013年开始开始执行KPI考核,方法是每个月从每个人的工资中先扣除10%作为处罚和奖赏,每个季度考核一次,考核范围是部门,再是个人。考核总分为120。
举例:每个月被扣除1000元,一季度就被扣除3000,每季度考核时,首先部门考核分得80分,然后个人的考核分也是得80分,那么此人在被扣除3000元中能够拿回的工资只有3000*0.8*0.8=1920。只有当部门和个人同时拿到100分才能拿回左右被扣除的工资。

此事公司员工已议论纷纷,个个愤愤不平;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下。在此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xhe3……(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3-02-19 12:59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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