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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侵权问题的咨询,谢谢解答~

关于交通事故侵权问题的咨询,谢谢解答~ 请教律师问题,谢谢解答~~
2012年7月14日,某乙驾驶一辆小客车,(小客车投保某保险公司全险20万元,机动车行驶证为某甲),行驶至一未开通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与某搬家公司一厢式小货车相撞,该小货车核准载客量三人,但当时该车驾驶室内乘坐两人,货厢内乘坐五人,小客车与厢式小货车的中部发生碰撞,小货车发生翻滚,车厢内五人不同程度受伤。后交警出警判定为小客车全责。事故后经过医治已全部出院,全部医药费由小客车方垫付。
2013年2月18日,事故中厢式小货车车厢内五人之一某丙向某法院起诉某乙,某法院通知某乙去法院拿传票。
 
请问律师
问题1: 货厢内其中一人某丙能否就车祸损失向某乙提出赔付? 

问题2: 法院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只列某丙为原告,未列其他人为共同原告,法院一审判决效力是否及于其他被侵权人?

问题3: 某乙是否可以提出反诉,列搬家公司老板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qime……(北京-通州区)
提问时间:2013-02-1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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