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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送给我一个公司,因为公司法规定必须两个以上的股东,于是让司机挂名30%股份,我占70%当法人

李某送给我一个公司,因为公司法规定必须两个以上的股东,于是让司机挂名30%股份,我占70%当法人 李某送给我一个公司,因为公司法规定必须两个以上的股东,于是让司机挂名30%股份,我占70%当法人。后来我因为债务规避问题,把70%股份转给亲戚,法人转给司机。现在公司名下地产准备出售,司机看有利可图想要30%的利益,我不同意,因为他是挂名。请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把他踢出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9-05-30 10:1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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