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因感情不合闹离婚的3个问题

因感情不合闹离婚的3个问题 基本描述:男方35岁,女方26岁。结婚一年多因感情不合闹离婚。房子是男方在结婚前已还完贷。家中所有财产和生活开支都是男方付出。目前两个人都没上班。
问题1. 现在有一男孩10个月大,男方想要抚养这个孩子,如果女方不给的话有什么办法?

问题2.关于离婚财产问题,房子和存款如何分配?房子是婚前买的,存款也是男方一个人的薪水。包括婚前的和婚后的。

问题3,如果孩子给女方抚养的话,是不是一定要给抚养费,要怎么给?(女方暂时是不具备扶养能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ceanb(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7-01 23:1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