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
看双方的综合条件,判给女方的可能性相对大一些、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一般由女方抚养小孩,男方支付抚养费。
你好,两岁以上的孩子由谁抚养要看双方的综合条件的,看谁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健康原则的,根据你说的情况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相对大一些、
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现就你所提出的问题,做以下答复:
根据《婚姻法》第36条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实践中,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视情况妥善决定。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首先由其父母协商确定:由夫抚养或由母抚养,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轮流抚养。如果父母双方达不成抚养协议,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父母双方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你好,子女抚养问题,按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些。如有需要帮助的,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律师。
你好,女方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