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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咨询

刑事案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妹妹跟她男朋友吵架,然后带前男朋友同事等,合计九人 回去恐吓她男朋友,也带有凶器(刀 铁棍)不想她男朋友也带人防御,四人,都带有凶器(砍刀)。在她们出租房楼下,发生火拼。结果我朋友他妹这方重惨一人,拉倒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请问这种案子该怎么判?我朋友他妹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是主使会怎么判?用不用坐牢?   在线急等,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米兰六加三(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07-0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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