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起一年多,没登记。一起挣了5万,分手时,我拿走2万,他起诉了我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的
积极应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固定好证据积极应诉
建议你带对方的起诉状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