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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电力行业雇工为保护财产造成他人(阻碍施工的)轻伤的应·承担哪些责任

从事电力行业雇工为保护财产造成他人(阻碍施工的)轻伤的应·承担哪些责任 从事电力行业雇工为保护财产造成他人(阻碍施工的)轻伤的应·承担哪些责任
我是从事电力的在施工中有人阻碍施工抢东西,工人与其发生肢体接触,伤者就(阻碍人)一周后住院,鉴定为轻伤,打人者(雇工)已经逮捕,阻挠者无理取闹。请问雇工应承担哪些责任,工程承包者又该承担哪些责任?
----------------------------------------问题补充:--------------------------------------------------
我是承包供电局工程的,在2011年11月的一次施工中,我们进行了现场勘查后对所涉及到农民的耕地,进行了赔偿并签署了赔偿合同。在施工中有一村民(施工耕地与他无关)干扰我方施工,我不在现场;小组负责人为保护财产,加快施工进度(因为我们改造是运行线路有时间限制)。与其发生肢体接触,当天推迟送电3小时。事后约10日左右阻挠者住院要求赔偿11万元。打人者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我没有插手,伤者走法律程序鉴定为轻伤。打人者在取保候审期间由于精神压力工作中受了伤,住院养伤4个月后到2012年11月1日刚恢复行走(右脚踝骨折)。派出所将其逮捕至今。我一直支付他工资到逮捕。被捕者家属想到补偿,请问我作为工程承包者应承担哪些责任。承担的范围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位于哪里(山西-阳泉)
提问时间:2013-02-17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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