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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婚姻怎样才可以尽快圆满结束?
不幸的婚姻怎样才可以尽快圆满结束? 8年前我不得已在父母包办下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且在彼此都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匆匆结婚。如今我们确实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并都希望尽快结束这段婚姻。并且对方也同意协议离婚,并表明只要小孩,至于其它什么都不要,可在小孩的抚养权上双方发生了严重分歧。[因为孩子一直是我父母抚养,6年来她基本上没有尽什么当母亲的责任,包括经济方面]因此我父母坚决不同意将小孩给她抚养,更担心她把小孩名字更改。而我们现在已经在实质上已经分居快两年了,请问分居两年这在法律上是不是已经符合“自动离婚”的条件?不在受法律约束?我现在在外面工作,没有在回去,对方一直催促我回去解决,我都没有回复,就是为了等满两年在法律上后自动解除婚姻,这可以吗?如果真的闹上法庭的话,我要怎么做才能够将自己的损失减到最小而又可以尽快结束这段婚姻呢?[因为车是用对方名字购买的,她是农村户口,可以享受国家补贴]。请予以解答,谢谢!
小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i840……(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0-07-01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