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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

家庭婚姻 我2012年2月份经人介绍,交一女朋友,由于农村风俗习惯订婚,购买金首饰,礼金直至结婚一切费用男方负担,这都是被动的费用。结婚未领结婚证。结婚一周女方就去朋友家好几天,不到一月女方父母把女儿领回家住好几天,之后女方从未好好过日子,给的生活费不购买生活用品,拿出去花完才回来,怀孕私自打胎,又以性格不合,在一起过不来,,我要求女方退还所有所有礼金及首饰,是否符合法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网思友(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3-02-16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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