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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撬门盗窃他人财物,反诬陷他人盗窃他的财物,是否是诬陷罪

公开撬门盗窃他人财物,反诬陷他人盗窃他的财物,是否是诬陷罪 参加完高考后我校3名学生伙同校外人员,将贫困生收集的废书(用于变卖后资助贫困生)在下午6:30分在很多学生在场的情况下,撬门将其中的一部分偷走卖给校外人员(回收废书人员,该人将车开到学校,是否属于销赃人员),共370公斤,卖得222元。该案如何定罪?公开撬门盗窃他人财物,盗窃人员在没有任何人证物证的情况下,反诬陷贫困生盗窃他的书籍,是否是诬陷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hyq(云南)
提问时间:2010-07-0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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