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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无因管理?

是否为无因管理? 被告是养鸡场场主,其向养鸡场旁边的小沟里排放鸡屎,原告为小沟旁的种植农作物的人,原告为利用鸡粪作容器育苗肥料并防止鸡粪污染有种苗的土地,于2008年在排放鸡粪的小沟边开挖了四个储粪坑。原告修建四个储粪坑的行为是否属于无因管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33333……(天津)
提问时间:2019-05-13 19: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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