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地震关于公房赔偿的问题
地震关于公房赔偿的问题 母亲与父亲离婚的时候,协议上说的我是跟母亲的,并且每个月由父亲承担200块的生活费,平时学费和其他花销各一般。但是到现在父亲出了 每个月的200块和学费以外再无其他。我属都江堰灾区,在地震之后现在单位让职工登记房子。因他们离婚前就是公房,没有买的,但在离婚时将房子的名字写了我的名字。这次登记的时候,父亲去登记了,所以当母亲去给登记的时候被告知我们的房子已经被登记了。因为户口还在一个本上,而且登记人说是父亲在离婚的时候就去找过他们说没房子怎样怎样。其实父亲有房子,并且早已在重新找了一个女的。但是单位登记房子的人说,一个房子只能登一个,意思就是现在可能我和母亲拿不到地震之后补偿的房子了。母亲去问了一些律师,他们都说胜算不大。因为是公房。我现在都不晓得该怎么办了。麻烦大家帮我提提意见和帮忙提供一些相关法律帮助。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one(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6-30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