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6月左右离职,当时代办保险业务的是一家第三方公司,而当时我并不知情
可以按照社保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你离职后社保关系转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