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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 在上班的时间,两个人因某些事情导致情绪激动发生嘴上争吵最后导致打架,而甲方先动手打得伤的比较严重手筋断的一根(留院观察),乙方是被害方伤的是轻伤头部有三处缝针线(缝针后回家)。而甲方的伤是打架时不小心弄伤的不属于乙方弄伤,如果乙追究民事赔偿理应赔偿多少,如乙还要追究刑事,甲方会不会构成刑事案件。
上班地方是餐厅他们俩都是哪里员工,餐厅那边需要负责任嘛!
  我是属于甲方亲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y-yu(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2-13 03:5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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