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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赔偿问题

离婚赔偿问题 新婚4个月,刚结婚1个月左右的时候,夫妻双方曾因小事吵架,大打出手,双方都有受伤,未报警。3个月时(一个多月前),夫妻吵架并又动了手,男方先动手,并用刀把女方额头砍伤,男方手臂处被女方抓伤,女方报警,有出警记录,但未作笔录,民警调解,男方态度蛮横,拒绝陪女方就医,后女方有家人陪同就医,额头有3cmX0.2cm创口,缝合5、6针,有病例。一周后,女方查出怀孕,通知男方后,男方未作答复,几天后,因伤后的针、药为孕妇禁用药品,会致畸,女方提出做人流,男方表示同意,男方及母亲陪同。手术后,男方母亲来探望过一次(伤后及流产后一直在娘家),男方则一直未露面,不管不问。
请问律师:1.诉讼离婚的话,是否构成家庭暴力,女方能不能以家庭暴力为理由得到赔偿?
2.介于流产原因及男方态度,男方需不需要作出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ubaob……(甘肃-金昌)
提问时间:2013-02-10 14: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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