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小学生在校占队期间,被同学恶意踹倒,导致两门牙折断,对方私了拒绝赔偿补牙费
小学生在校占队期间,被同学恶意踹倒,导致两门牙折断,对方私了拒绝赔偿补牙费 我侄子在校占队时,被同班同学(甲乙)恶意踹到:甲与乙打算把我侄子踹倒,目的是让他身上粘上泥土。甲先踹了我侄子一脚,由于人多我侄子把别人(丙)撞倒,同时自己也倒地,我侄子连忙把丙扶起并帮其拍去泥土,这时乙看到我侄子身上泥土不够多就喊道:他身上土不够多,再来一下。于是乙就又踹一脚,导致我侄子两个门牙折断。医生鉴定断牙不再生长,需要18岁以后补牙,且补牙三次以上。我侄子今年10岁。对方拒绝后续治疗费用(补牙费),只付先阶段住院治疗费。找校方两次,校长均以期末忙为由拖延,事发至今已有半个月,甲乙家长在住院期间至今未与我方联系,一直是班主任代为传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平凡不平淡(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3-02-07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