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后半年发现一方患有肾炎,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婚后半年发现一方患有肾炎,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律师你好,我和我的妻子于2011年六月领取的结婚证,半年后发现她患有肾小球性过滤率肾炎,经过一系列的治疗后于2012年12月病情已转化为尿毒症,每周透析三次,至今(2013年2月6日)已经透析治疗两个月。因为我的经济能力有限,治疗期间所用费用大部分是由女方父母支付的,而且所有医院开的收款单据都在女方。
经过媒人做工作女方同意离婚但要的赔偿款太高我没能力支付,我想问 我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像我这种情况叛离的几率有多大?还有就是设计到的赔偿问题,如果叛离法院会依据什么标准判定赔偿款或补偿款?
还有一点就是我现在26周岁,我的父母是不是已经没有义务参与赔偿?
女方自述在婚前因身体不适做过相关检查,发现肾脏有问题但不是很严重,怀疑是肾炎,但在婚前她没有告诉我,婚后半年她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我才知道。医院的医生说她患病已两年以上。但是我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她是婚前患病。请问这能算是无效婚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yito……(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2-06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