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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第2次婚姻离婚问题。

第2次婚姻离婚问题。 我妈在2003年与梅州位男的结婚,我们居住在河源。当时我13岁,我妈也是在家做小本生意。我也在家读书。我妈和那男的结婚后,就是我过暑假的时候和我妈去男方住上1-2个月又回到家乡。直到2005年那暑假发现男方精神上有点问题。然后我妈就带着我离开了。直到现在再也没去过梅州男方家。这样平均下来。我妈和那男的在一起的时间也就半年的样子。在这期间,没有小孩,我和我妈与他没有任何金钱关系。没有房产,和任何资产。也对我没有任何抚养。都像AA制差不多的了。但是名义上结了婚。直到现在2013年,我妈想与男方离婚,应该具备什么?还有离婚协商书简写就行了?本来就没有金钱资产方面的。应该就不会牵扯到这些了吧?只要双方同意离婚,签名了就行?然后就没有关系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5686……(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3-02-06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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