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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电话号码未经本人同意被一公司用于接受快递联系电话,本人与该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

本人的电话号码未经本人同意被一公司用于接受快递联系电话,本人与该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 本人的电话号码未经本人同意被一公司用于接受快递联系电话,本人与该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经常接到顺丰快递公司的接收快递电话,时间长达半年多,本人有保存完整的快递记录及通话记录,是否可以要求该公司负责精神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老吉(广东-河源)
提问时间:2019-04-22 20:3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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