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领导以职务之便,收取20000元,指打了一个收条,钱是不是要不回来了

领导以职务之便,收取20000元,指打了一个收条,钱是不是要不回来了 领导以职务之便,收取20000元,指打了一个收条,钱是不是要不回来了!应该怎么办,收条内容写的是收到Xx20000元整,下边是他签字,日期!看你们官网发的说这样无效,那我还能要回来钱吗?有追诉期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9-04-16 18: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