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因为男方家里困难所以彩礼钱都是借来的,一年多后女方起诉离婚
按照 实现借款来偿还 的
不要承担这些债务或者退还彩礼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有证据彩礼一般不退的。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等待法院判决即可。
不要承担
你好,可以主张返还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
建议委托律师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