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异地委托 申请死亡补偿金、抚养费、丧葬费
异地委托 申请死亡补偿金、抚养费、丧葬费 王秀红(我弟弟)1997年,出差去兰州,被他人所杀,当时张冬艳(他妻子,现已再婚)已经有孕,5个月后生下一男婴——王杰文,现在已经13岁,上中学,现在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爷爷现年71岁,奶奶现年69岁,全家只靠爷爷不足1000元的退休金生活,生活很困难。今年6月23号,兰州公安局来人,通知我们杀人凶手找着了,说我们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申请。因路途遥远,经济实力不好,因此想发布委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过了大年(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0-06-28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