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家庭纠纷问题:关于财产划分、赡养义务
家庭纠纷问题:关于财产划分、赡养义务 外婆外公有三个女儿,三女儿(即我妈妈)招女婿留在家里,家里二十几年来矛盾不断, 现在外公拿房产证作筹码,要我爸妈每月给1000元零用费,我妈妈只愿意给300元(生活费仅指给外公外婆的零用,爸妈另外负责给他们买菜、日常生活用品以及支付医疗费用),为此两方僵持不下。 我家的房子有三层楼,第一第二层房子是我外公外婆建造,第三层是我爸爸妈妈建造,另外我爸爸妈妈还装修了整栋房子,但房产证上仅有我外公一个人的名字,外公现在也不承认妈妈爸爸出钱建造了第三层和装修。 现在外公外婆让爸爸妈妈每月给1000元零用费,否则要把房子留给另外两个女儿。爸爸妈妈提出条件:如果一个月给1000元,需要将房子转至妈妈名下。外公外婆不肯,要赶爸爸妈妈出家门。 请问:爸爸妈妈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将花在房子上的钱按比例折算要回?如果爸妈放弃房子继承权,还是否需要继续赡养两位老人? 另外:我爸妈保存了98年至12年所有的家用开销手写账本(上有给外公外婆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的记录),但没有保存发票,这是否具有凭证效用?
爸妈还在三层楼房旁边建造了4间平房,均已装修,但没有房产证。 还想知道具体一点:爸妈和外公外婆分家,分开吃住,(1)如果爸妈继承房产,仍住家里,每月应给多少赡养费?(2)如果爸妈放弃房子继承权,到外面租房,每月应给多少赡养费?此外,还要不要承担外公外婆的医药费?爸爸妈妈是否可以用花在房子上的装修费抵偿赡养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小阿木童(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3-02-04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