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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公司在兰州恒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8兰州代理商)平台做推广
律师您好,我公司在兰州恒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8兰州代理商)平台做推广 律师您好,我公司在兰州恒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8兰州代理商)平台做推广,2019年1月发现2018年8月30日账户余额被扣除1850元,导致推广帖子下掉,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事后联系兰州恒石客服,客服说是领导为了业绩好看,私自从总后台扣除一些不经常关注后台的用户的费用(有客服当时的录音证据),后来多次打58总部投诉电话,兰州恒石一推再推,各种理由推迟不处理,最后在总部的施压下,恒石把责任推到当时负责的客服身上(客服说是因为受不了领导这种做法,为了良心好受些早已辞职数月),恒石公司决定赔偿我的1850元,但是其他经济损失不给赔偿。本人不接受决定将这黑心商家以视频文字带录音证据的方式对外公布,请问律师这种做法可有什么不妥?是否触犯法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9-04-09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