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构成合同诈骗吗?
请问构成合同诈骗吗? 我2012年5月份跟两个人分别签订了一份协议(名称为“投资分红协议),内容大致为我因业务发展对方投资给我(合同上面的甲乙双方为个人签名,但是我的公司并不存在,其中一人签订协议时我用的也是假身份证,另外一个我用的是真实身份)投资合计分别是一万和四万元,每月“分红”900元,一年到期之后一次性归还投资本金,到了今年也就是2013年1月我每个月应该给的分红钱没有能力还了,请问这种协议是否构成合同诈骗?我原来每个月给对方的分红的钱是否可以抵销债务?他们已经报案,说我是合同诈骗,我准备星期一去自首,请问该案是否构成合同诈骗?我已经给对方的“分红”是否可以算成已经归还对方的投资本金中的一部分?如果我没有能力归还总共五万元,会有什么刑期?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xi……(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3-02-03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