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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去年18年11月份我在外面打工的时候我偷了人家的600块钱

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去年18年11月份我在外面打工的时候我偷了人家的600块钱 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去年18年11月份我在外面打工的时候我偷了人家的600块钱,后来到派出所自首,因为我当时才16周岁还未成年,所以民警给我记了档案。并没有处罚我,我想问一下这个以后对我有没有什么影响?这个算不算是前科吗?以后如果找工作,有需要的话,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
提问时间:2019-04-08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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