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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统一办的50元人民财产保险意外险,意外医疗费的赔付标准是?

学生在校统一办的50元人民财产保险意外险,意外医疗费的赔付标准是? 我孩子在学校按照校规交了50元意外保险,学校给学生发了一张保险条,相当于一个收据,无具体约定事项内容,仅证明参加了意外保险。12年11月份孩子在校上体育课下楼梯时,因拥挤导致孩子胳膊摔骨折,班主任随时通知我爱人到校带孩子去医院治疗,经过医生诊断为右小臂2根前小臂骨折,随即复位石膏固定,建议回家调养,然后每2周检查一次,直至1月中旬骨折部位基本长好,期间共计花费1500元左右,起初也报险备案了,但是最后找保险公司报销医疗费时,被告知仅可报销500元费用。对此我们家长根本不知道保险的合同约定,保险公司说多少就是多少!我认为这是合同欺诈!现请教律师,我们该怎么维权?请支招谢谢!意外保险是不是就是这样规定的?有没有具体标准?家长应该有知情权吧!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enga……(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3-02-02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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