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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在一餐饮打工,我是店面负责人,在接这个店的时候,老板给别人签的分期付给转让费

以前我在一餐饮打工,我是店面负责人,在接这个店的时候,老板给别人签的分期付给转让费 以前我在一餐饮打工,我是店面负责人,在接这个店的时候,老板给别人签的分期付给转让费,老板也把我的名字签在欠条当中了,不是我本人签的字,现在那个人找不到老板,把我起诉了。我应该负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9-04-0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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