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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

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 我是东北人,现与和爱人结婚一年多,现有18个月的儿子,因感情不合所以提出离婚,老公脾气不好老是吵架。他在私企工作。工资2500元是司机工作!我在东北的正试工作(文书)因为结婚办了病退,病退工资1450.交三险。婚合无住房和公婆还有男方爷爷奶奶住在一个私房里,爱人退伍后的存款共8万元。结婚女方陪嫁12万元,现所有存款在女方名下,请问我现在提出离婚,走正常的手续,儿子和存款会怎么分配,会判给女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佳1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3-02-0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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