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本人18年8月入职现单位,当时约定实习期为三个月,实习期过后并没有按当初约定签订合同

本人18年8月入职现单位,当时约定实习期为三个月,实习期过后并没有按当初约定签订合同 本人18年8月入职现单位,当时约定实习期为三个月,实习期过后并没有按当初约定签订合同,工资上调为正式员工,上五险,19年三月单位不经协商单方面通知降工资,由原来4500降到一月3000元,且劳动强度大增,如果想离职被要求继续多工作一个月,是不是不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9-04-01 07:42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