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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没收手机之后,翻看我手机内容,属于侵犯隐私,请问我以下证据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吗?

老师没收手机之后,翻看我手机内容,属于侵犯隐私,请问我以下证据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吗? 我在手机在3月17日被老师没收,但是我在3月29日发现老师在3月24日登入我的QQ,很显然老师翻看我的手机了。我可以通过腾讯公司证明有人通过这部手机登入我的QQ,请问可以起诉吗?我同意学校保管我的手机,但是他们侵犯了我的隐私。如果起诉,学校会受到什么处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jiaw……(江苏)
提问时间:2019-03-29 19: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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