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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饭店吃饭时,邻桌打架把高汤泼到我身上了,完成深二度烫伤。当时饭店老板已报案

我在饭店吃饭时,邻桌打架把高汤泼到我身上了,完成深二度烫伤。当时饭店老板已报案 我在饭店吃饭时,邻桌打架把高汤泼到我身上了,完成深二度烫伤。当时饭店老板已报案,饭店老板送我去县医院接受治疗,县医院医疗条件有限,没有专门的烫伤科,我要求转院治疗,三方协商(饭店老板,打架的,我)没有达成一致。去找派出所,派出所回复这属于民事纠纷,说白了他们只管打架的事,对于我的病情需要自己和老板协商,为了不耽误病情我自己转院,但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谁来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9-03-28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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