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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婚迁另一个村,被作口粮户对待

农业户口婚迁另一个村,被作口粮户对待 我自己是农业户口,家里土地承包证上有我名字,我丈夫口粮户口,在婚迁嫁入我丈夫所在的村后,我丈夫村发放土地补偿金,我丈夫以口粮户口的标准发放,我也同样被以口粮户口发放,没有以没有户口的标准发放,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ua00(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01-31 10: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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